為配合做好南通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,妥善處理受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貸款、提取的有關問題,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4月至5月期間未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經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,即不計罰息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
二、職工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,于2022年4月底時效滿一年的,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請辦理。
三、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,于2022年4月底時效滿一年的,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請辦理。
四、疫情期間倡導職工網上辦理,繳存職工可以通過“南通公積金”網廳、“南通公積金”APP、“南通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、南通百通等渠道辦理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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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2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