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的歸集、使用;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況的記載;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、使用的審批;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的歸還;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業務上的管理;落實和執行市"中心"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安排;負責來信來訪及群眾投訴工作;負責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。